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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:恶搞也侵权! 华纳状告恶搞高手慕容萱

来源:东方宽频lo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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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:
小戈
  说到“恶搞”这个词,许多人也许都不陌生。自从胡戈的“馒头血案”恶搞《无极》之后,一大批网友似乎都迷上了这种颠覆改编明星作品的感觉,但是对于明星或者名人来说,自己的作品被人随意糟蹋,总不是什么享受,此前陈凯歌曾经宣称要和胡戈打官司,结果不了了之,而最近,华纳音乐公司又向网上一位名叫“慕容萱”的人提出了抗议,因为她擅自改编华纳音乐的版权作品,涉嫌侵权。恶搞这个词,顿时又引起了广泛争议和关注。那么,这位慕容萱到底是什么人,她又恶搞了些什么呢?

  一首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重新填了词,再配上张艺谋(张艺谋新闻,张艺谋音乐,张艺谋说吧)巩俐合作的老电影、新片花,经过慕容萱和她朋友的倾情演绎,成就了一曲“张艺谋与巩俐(巩俐博客,巩俐新闻,巩俐说吧)的绝世对唱”。

  慕容萱,26岁,常居北京,她的正式身份是一名职业歌手,自从她掌握了视频剪辑和制作的基本技术后,常常在工作之余,把自己翻唱的一些歌曲制作成MTV挂在网上。她的第一部视频作品《超女(超女新闻,超女音乐,超女说吧)版一封家书》,就因为一针见血地揭示了“超女选秀”台前幕后的社会问题,在网上一炮而红。

  慕容萱说,半年前,自己17岁的侄女为了参加超女比赛,留下一封信后离家出走,至今都杳无音信,这件事给她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痛。

  在焦急的等待逐渐变为无奈之后,慕容萱想到了用唱歌来发泄心中的郁闷,她觉得李春波当年那首《一封家书》最能体现这份亲情,就请自己的制作人刘蜀秋重新填了词。

  慕容萱的第一次尝试得到了许多朋友的鼓励,于是她就开始了接二连三地“创作”,而这种“创作”通常都是把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重新填词,再配上相关的图片、动漫和影视资料,而内容则都是针对娱乐圈里的流行话题、热点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,比如冯小刚(冯小刚新闻,冯小刚说吧)导演的《夜宴》,在慕容萱手中就惨遭恶搞。

  幸运的是,冯小刚导演还没注意到慕容萱的这段恶搞视频,否则要是他也像陈凯歌一样较起真来,难保慕容萱不成为第二个胡戈。

  想当初,胡戈因一段恶搞电影《无极》的视频作品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而一举成名;与此同时,也差一点让自己卷入一场侵权官司。

  因为胡戈未经许可引用他人作品并加以修改的行为,严格说来其实已经违反了我国著作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。还好最终陈凯歌没有真的起诉,这件事最终也大事化小、不了了之。几乎是从那以后,网络恶搞一度风行。而如今,新一代恶搞高手慕容萱,也险些碰到了类似的麻烦。

  今年9月初,娱乐圈出现一条颇具爆炸性的新闻:一个名叫肖琼(肖琼新闻,肖琼说吧)的女演员暴料说,自己和著名导演黄建祥之间存在性交易,这引起了慕容萱的高度关注。

  慕容萱除了唱歌之外,平时也接拍一些广告和影视剧,同时她还是一度风靡网络的《非常真人》图片秀中的一个主演,自己在影视圈的体会让她对肖琼杨义巢(杨义巢新闻,杨义巢说吧)事件有了自己独到的看法。

  慕容萱顿时产生了创作激情,找来朴树的成名作《白桦林》,又请刘蜀秋重新填了词,将这一娱乐圈的热点新闻重新演绎了一把。

  肖琼和杨义巢之间的纠纷扑朔迷离难以取证,就连法庭的一审都没有明确结论,因此刘蜀秋在填词的时候格外谨慎;然而,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,最终恰恰是这首歌的旋律,给他们惹来了麻烦。

  原来,慕容萱根据《白桦林》的旋律改编这首《导演与女演员》,并没有征求过作者朴树本人的意见,因而这首歌在网上流传开来之后,《白桦林》的版权拥有者华纳音乐公司在网上发出一则声明,要求慕容萱立刻停止修改和翻唱,并且声称将保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  收到这份声明之后,慕容萱有点儿不服气。她觉得自己虽然是篡改了《白桦林》,但毕竟没有任何商业动机也没有借此盈利;同时她还指出,如果这种翻唱也算侵权的话,那么电视里那些诸如选秀比赛之类 演唱非员创歌曲的节目,都应该成为各大音乐公司的被告。

  慕容萱认为华纳公司的声明是无理取闹,于是她也面对摄像机发表了一个声明,而且还把这段声明做成了视频文件发布到了网上。

  难道事实真如慕容萱所说,只要是自娱自乐就不算违法吗?

  张井申律师介绍,我国著作权保护法规定,如果出于个人学习、研究和欣赏的目的引用和使用他人的作品,属于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;而除此之外,未经许可对他人的作品进行修改使用,都属于侵权行为。

  而慕容萱说,自己翻唱的歌曲,虽然没有正面征求过作者本人的同意,但凭借她和作者的交情,应该不会有问题。

  好朋友自然好说话,可凡事总有万一,朴树的《白桦林》不就是眼前的教训吗?

  然而律师指出,即使慕容萱的行为没有商业目的,但她将擅自修改的作品在网上传播,这种行为就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自娱自乐。

  由此看来,慕容萱的行为构成侵权已是不争的事实,那么她将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,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?还是会像当初的胡戈一样,幸运地逃过一劫呢?

  张律师分析,如果当初陈凯歌就《无极》遭恶搞一事而起诉胡戈,从法理上来说十有八九都会胜诉;然而问题是,法律也有它的不完备性,就拿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法来说,其中并没有明确对某种侵权行为发生后,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、经济赔偿作出具体规定,这就给打官司带来现实的难度。

  而慕容萱此前所提及的,许多各种歌唱比赛,文艺演出在未支付版权费用就擅自翻唱的行为,照理说也应当属于侵权。但鉴于法律的可操作有限,而版权所有者的时间、精力也有限,这种“法不责众”的不合理现象变也逐渐司空见惯起来,也正因为如此,华纳公司的一纸声明对于慕容萱来说,顶多只能起到震慑的作用。

  但不论如何,一曲《白桦林》惹来的麻烦已经给慕容萱敲响了警钟,在有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日益走向完善的今天,身为网络恶搞高手,必须要绷紧法制这根弦才对。

时间:2006年11月17日18:02 我来说两句